离婚案件中如果被告正在监狱服刑,另一方想要提请离婚诉讼在现实中也是常有的案件,对于这种情况的解决方式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适用于一般案件的规定,当夫妻双方都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措施时,夫妻一方提出离婚因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时间长短而有所不同:超过一年时,由被告服刑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不满一年的,由被告的原住所地法院管辖,即被告的原户籍地或是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夫妻一方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措施,另一方想起诉离婚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当原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原告要离婚被告在服刑怎么离
夫妻一方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措施,另一方想起诉离婚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当原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如果是服刑人员提出离婚诉讼的,按照“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服刑人员应当向其配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纠纷被告在国外怎么办
如果被告在国外,首先要解决的就是送达问题,原告要向法院提供对方在国外具体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由法官先和对方电话联络,询问对方意见,了解他是否同意离婚,能否回国亲自参加诉讼还是准备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以及根据起诉书中的内容,了解他对财产和子女问题的意见。如果被告不能回国,则需要告知其办理相关的委托代理手续由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如果在国外的一方联系不上,或者原告也不知道具体的地址,那会非常麻烦,法院需要通过外交途径送达,外交途径也无法送达诉讼文书的,则需要进行公告送达,然后法院缺席审理。提醒两点:被告不能亲自参加诉讼的,如果被告是外国人的,他的委托代理手续要在国外办理公证认证手续,拿回国内做好翻译才可以;如果被告是中国人,那直接到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委托手续的公证即可。另外,国外的财产,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不予处理,离婚后双方可以到财产所在国另行解决。
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如何离婚
服刑人员可以离婚。法律并未限制服刑人员离婚的权利,婚姻的一方是服刑人员,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导致其无法亲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当事人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离婚纠纷怎么解决
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就是要离婚的双方就离婚事宜,如财产和孩子等进行协商后,到民政局登记离婚。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个月。
离婚纠纷被告失踪如何送达?
离婚案件中常会出现,一方因感情不和离家出走的情况,因此被告失踪在离婚纠纷中时常发生,法律也对此有特别规定,那么这里我对这个问题要做一个简单的介绍:《最高院关于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的,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果对方没有出庭应诉,法院就得以缺席判决的方式作出裁决。这项规定旨在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过被告缺席判决并不必然导致法院支持你的诉讼请求,而是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原则,如果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这一点,法院还是会判决不准离婚。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家事案件的处理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每个离婚案件均具有不同的特点,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及时解决纠纷,从而更好的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