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自己的社保怎么给家人用
社保卡绑定家人的三种方式如下:
1、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自助办理:在个人网页输入相关信息,自行绑定。具体操作如下:登陆个人网页-社保业务办理-医疗业务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享-新增绑定-输入亲属社保电脑号、亲属身份证号及亲属关系-提交保存,即完成绑定。如果想绑定多人,需循环输入家庭成员社保电脑号、身份证号及亲属关系;
2、各区社保分局医疗保险窗口申请办理:在社保部门医保现金报销窗口刷卡绑定,只需刷被使用人的社会保障卡,并录入使用人的社会保障卡号;
3、各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在医院医保办,通过网上医院刷卡绑定,只需刷被使用人的卡,并录入使用人的社会保障卡号。
二、社保卡余额的查询方法如下:
1、窗口查询,参保人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社保卡到社保机构窗口查询;
2、网上查询,参保人登陆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
3、电话查询,参保人拨打12333电话热线进行查询。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三、社保转移办理流程是什么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