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为了加强我国军队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国防现代化建设,加强军队金融保障,我国在2003年成立了军事财务部门。该部门属于财政系统,主要负责为部队提供金融保障,并在军队资产管理、军费预算、军费领用、军费结算等方面进行协助和监督。军事财务部门的职责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协助部队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军队财经管理的规范化和现代化。为军队提供会计、审计、监察、评估、咨询、信息化等金融服务和保障,确保军队资金运转顺畅。负责编制和执行国家军费预算,在保证军队正常需要的基础上,优化军费使用和配置。对部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加强预算执行和军费结算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保障国防事业的必要经费。国防经费的增长应当与国防需求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