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是副部级国家局,对国家铁路集团有业务监管职责,表面上看有上下级关系,实际上国家铁路集团的人财物不归国家铁路局管理,而是由国务院直接管理。
国家铁路局和国家铁路集团都是由原铁道部改革而来。
2013年3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铁道部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原有职能和机构“一分为三”:
1、原铁路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
2、组建国家铁路局,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作为交通运输部管理的二级局,负责监管铁路安全生产、运输服务、技术标准等。
3、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
2019年6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中国铁路总公司改制成立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家铁路集团。
二、国家铁路局是行政机关吗?
作为交通运输管理的二级局,国家铁路局是标准的
“副部级”国家局,局长兼任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参与交通运输部重大决策,任免均由中央负责。除局长外,国家铁路局的其他班子成员均为正厅级干部,日常管理归口中组部,俗称“
中管正厅”。
国家铁路局下设综合司(外事司)、科技与法制司、安全监察司、运输监督管理司、工程监督管理司、设备监督管理司、人事司和直属机关党委共8个司局级单位,另设沈阳铁路监管局、上海铁路监管局、广州铁路监管局、成都铁路监管局、武汉铁路监管局、西安铁路监管局、兰州铁路监管局、北京铁路督查室等8个地区监管局(室)。每个地区监管局(室)均为正厅级机构,负责监管辖区内两到三个铁路集团公司管界的铁路工作。比如上海铁路监管局,主要负责监管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管界;广州铁路监管局,主要负责监管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公司、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管界;成都铁路监管局,主要监管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管界。
国家铁路局机关和下属地区监管局都是行政机关,机关人员全部使用行政编制,即公务员,代表国家铁路局行使行政执法职责。
除行政机关外,国家铁路局还有7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信息中心、安全技术中心、装备技术中心、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市场监测评价中心、规划与标准研究院、机关服务中心。
三、国家铁路局与国家铁路集团的关系?
国家铁路集团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法设立由中央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接受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监管。
也就是说,在业务上,国家铁路集团必须接受国家铁路局领导,听从国家铁路局和交通运输部的统筹协调,
但在人财物上,国家铁路局和交通运输部对国家铁路集团没有管理权限。
人事权方面,国家铁路集团领导班子由中央管理,内设机构和下属企业领导干部由国家铁路集团党组管理任免。经营方面,国家铁路集团实行总经理负责人,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运行管理,直接向国家铁路集团党组负责,由国家铁路集团党组向国务院汇报。
国家铁路集团下属的18个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各管一界,各负盈亏,均为企业化操作。这些铁路集团基本都设在省会城市,分别是: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沈阳局集团、北京局集团、太原局集团、呼和浩特局集团、郑州局集团、武汉局集团、西安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南昌局集团、广州局集团、南宁局集团、成都局集团、昆明局集团、兰州局集团、乌鲁木齐局集团、青藏集团。除此之外,中国铁路集团还另辖专业运输公司、投资公司、研究集团、设计公司、服务公司等16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