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办理登记的质押合同包括什么
法定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的抵押合同主要是有五种,包括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以林木抵押的、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等,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
5、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上述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对当事人来说,合同就是法律。合同的内容必须完备、具体、明确,才好履行。合同的性质不同,合同的内容也不相同。
综合上述,律师整理有关须办理登记的质押合同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法定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的抵押合同主要是有五种,包括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以林木抵押的、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