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
生育津贴不可以不走单位。生育津贴是归个人所有,但不会直接发给员工个人。职工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