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包括随时通知情形和预告解除情形。3.工会只能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用人单位纠正。4.工会提出了意见,用人单位不论是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还是向工会解释理由,都必须书面告知工会。5.用人单位未建立工会的,应积极成立工会,否则会面临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