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差价赔偿不可以要求利息赔偿。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买受人要想获得房价差异的预期利益,就必须在不发生纠纷的情况下,以支付全部房款为前提;
2、但由于卖方违约,买受人无法实际获得房屋所有权,也无法实际获得房价上涨的利益因此,卖方应赔偿买受人的房价差异损失由于买受人未支付全部价款,买受人未能转让房屋可能存在过错等因素,法院在支持房价差异时一般会给予折扣由于买受人以支付房价为前提获得房价差异卖方违约,在买受人起诉解除合同并退还已支付房价赔偿损失的案件中,法院将判决解除合同,卖方退还买受人已支付的房价并赔偿损失;
3、那么,已支付房价的利息自然不能由买受人享受,而应该由卖方享受,换句话说,房价差异损失已经包含了买受人支付的银行利息损失,房价差异损失和已经支付的银行利息损失不能同时主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