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的人不能从事哪些活动?

律师回答

不能再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醉驾能不能申请监外执行

醉驾是否能申请监外执行需要看是否满足监外执行的条件,具体是: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聚众斗殴判刑后能不能监外执行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聚众斗殴罪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的,如果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等情形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检察院起诉科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监外执行可以干什么

监外执行期间不能再违法。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

2、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

3、确因治疗、护理的特殊要求,需要转院或者离开居住区域的,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执行机关批准;

4、进行治疗以外的社会活动应当向司法所报告,并经执行机关批准;

5、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什么是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监外执行是指什么

监外执行是对被判处监禁刑罚的犯罪人,基于特殊原因而采取的一种暂时变更行刑方式,实施非监禁刑罚的措施。监外执行是刑罚进步的产物,体现了刑罚的人道与文明。监外执行的对象是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适用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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