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2023年起,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提高。城市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60元,比上一年度提高20元;农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430元,比上一年度提高10元。除了普通低保标准外,还有特殊困难群体的低保标准。如70周岁及以上的空巢老人、重度残疾人等,可以享受高龄补贴或重度残疾补贴,补贴金额是在普通低保标准基础上的一定比例。此外,最低生活保障还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对于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恶劣天气等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政府也会启动相关救助措施,及时解决其燃眉之急。需要提醒的是,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但是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虚报、隐瞒真实情况骗取救助,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五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