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买车上牌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具体如下:
1、名下没有车,交够两年社保,居住证。不同主体的购车条件都是不同;
2、目前名下没有车的人,想购车并上深圳牌就必须先通过摇号或者竞拍来取得新增指标后才可以购车;
3、去相关部门获得更新指标、购车、上牌。
深圳买车上牌的“居住在本市”可以分为四种情况,具体如下: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最近连续两年以上在本市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部队的现役军人;
4、持有效身份证明且近两年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时间超过9个月以上的港澳地区的居民华侨,在本市办理了签注或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时间超过9个月以上的台湾地区居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居住地在本市。
(二)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或者名下小汽车在本市全部登记为注销,或者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且在2014年12月29日18时之前被盗抢,公安部门立案满6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五)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登记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纳税状态正常,上一年度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3万元以上的。
(二)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规定,但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
(三)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规定,但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已签订投资合同、项目手续完备,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
(四)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前款规定的企业缴纳税款总额、投资额需要调整的,由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税务等部门制定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