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外地人在南京,应到暂住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就业证 。外地人在南京办理就业证的流程如下:一、准备办理就业证所需的资料:1、身份证。2、户口本。3、一寸蓝底照片两张。4、单位的就业证明。5、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暂住证。7、如果是女性,还需要流动人口婚育证。二、携带以上资料到暂住地的街道社保所进行就业证办理。1、提交资料给办理就业证的工作人员。2、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审核并登记,即可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法律依据】:
《南京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 》
第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办理退工登记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申报花名册》;
(二)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三)《就业创业证》;
(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办理退工登记手续后,应在15日内办理劳动者档案转移,并将《就业创业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交给劳动者,同时应书面告知劳动者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