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指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犯此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刑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人均可构成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客体是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即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一、生产有害食品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生产有害食品罪的四个构成要件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
二、生产有害食品罪该怎么量刑处罚
生产有害食品罪的量刑处罚为: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条所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