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它以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财产的所有者征收。财产包括一切积累的劳动产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自然资源(如土地、矿藏、森林等)和各种科学技术、发明创作的特许权等,国家可以选择某些财产予以课税。对各种财产课征的税,按一般税收分类方法,统称为财产税。财产税属于对社会财富的存量课税。它通常不是课自当年创造的价值,而是课自往年度创造价值的各种积累形式。财产税包括10个税种:
(1)房产税;
(2)城市房地产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
(4)车船使用税;
(5)车船使用牌照税;
(6)车辆购置税;
(7)契税;
(8)耕地占用税;
(9)船舶吨税;
(10)遗产税(未开征)。这些税种是对纳税人拥有或使用的财产征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