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定金罚则的适用规则。(二)实际交付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处理规则。(三)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处理规则。(四)合同部分履行时的处理规则。(五)未按合同交付定金的处理规则。(六)合同中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处理规则。(七)订约定金的处理规则。(八)解约定金的处理规则。(九)不适用定金罚则情形。(十)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适用定金罚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