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暴刑事拘捕多长时间
1、家暴刑事拘捕三十七天。一般公安机关拘捕犯罪嫌疑人的时间为三天,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拘捕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一直延长至三十日,所以最长是三十七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捕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拘捕的适用情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捕:
(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捕的条件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捕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捕最长时限为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