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判决出结果之后,10日内就需要将犯罪分子移交到监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一旦法院得出审判结果之后,要将具有法律效用的文书送达公安机关以及监狱。监狱要尽快进行对服刑人员的登记。登记之后10日内,应该尽快将服刑人员送达至监狱并进行看管。不可以擅自拖延时间。
一、怎么给监狱的服刑人员送眼镜
给监狱的服刑人员送眼镜,可将物品交给现场工作人员检查。符合交送物品规定的,工作人员做好登记,服刑人员家属确认无误后签名,然后由工作人员送到所在监区,由民警转交给服刑人员本人。但也可以通过邮局进行寄送,寄送的物品由监狱专门的部门进行接收,并进行检查,符合规定的物品转交给服刑人员本人所在的监区,再由民警转交给服刑人员。
二、怎么样查服刑人员信息
查服刑人员信息方法为:
1、到当地羁押的公安机关去查询;
2、拨打相应地区的监狱管理机关电话进行电话查询;
3、网上查询,登录服刑人员信息查询系统查询。
服刑人员信息查询系统是监狱为服刑人员家属提供查询服刑人员在狱内的教育改造、考核奖惩、零花钱等信息的狱务信息公开系统。 服刑人员家属可使用监狱分发的查询账号和密码登录本系统,查询服刑人员在狱内的改造表现及相关情况, 并可针对服刑人员存在的问题开展帮教活动,配合监狱提高服刑人员改造质量。
服刑期间严格遵守下列纪律:
1、不超越警戒线和规定区域、脱离监管擅自行动;
2、不私藏现金、刃具等违禁品;
3、不私自与外界人员接触,索取、借用、交换、传递钱物;
4、不在会见时私传信件、现金等物品;
5、不擅自使用绝缘、攀援、挖掘物品;
6、不偷窃、赌博;
7、不打架斗殴、自伤自残;
8、不拉帮结伙、欺压他人;
9、不传播犯罪手段、怂恿他人犯罪;
10、不习练、传播有害气功、邪教。
三、外省犯罪可以在本省坐牢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其它执行机关。
尽管没有明确规定执行监狱,但在实际中,判决法院一般都是将罪犯送到法院所在地的监狱集训区,集训。集训期满后,由省监狱管理局在本省内监狱中安排。
犯罪分子在异地犯罪,由当公安机关抓捕送往看守所,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犯罪分子会经过公安机关的侦察、检察院的起诉、人民法院的宣判。
犯罪分子在异地被审判后,刑期短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会在当地服刑。如果犯罪分子是在省会城市犯罪的,而且刑期比较长的,有可能会送往新犯转运中心,分流到其它监狱。
而且在异地犯罪,被判有期徒刑后,也只能在异地服刑,除非有特殊原因需要回原籍地服刑的,需经监狱管理局批准,不过这种情况很少。也不会让犯罪分子指定要去某监狱服刑,监狱管理局是不会同意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