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章丢失补办方法如下:
1、报案。公章在公安机关备案,丢失后第一时间法定代表人将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带到丢失地管辖派出所报案,领取通报证明书;
2、登报声明。持报案书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以上每日公开发行报纸上作登报声明,声明公章无效;
3、公司法人应于登报之日起3日内,持全份挂失报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字的遗失公章说明材料;
4、到公安机关备案的正规做章点,做新的公章。
拿到治安管理科审批通过核发公章的《刻章许可证》,改变公章样式,重新刻章,并通知到相关业务往来单位。公章是不能进行私用是属于公司的管理制度,如果因私用导致公司的利益受到重大的损失,会构成刑事犯罪,一般情况对公章进行私用的情形是不会按犯罪来进行处罚的,对于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处理方式就会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