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管理局的职责是:
1、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2、组织拟订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
3、负责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
行政单位是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单位,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实行预算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
法律依据: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
第四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拟订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下级政府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等工作,主管中央国家机关的机关事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主管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