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续签劳动合同岗位有所变动,我不同意怎么办
用人单位依劳动合同的要求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的,可以补偿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一般来说要调岗必须证明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那就要伴有明确的绩效考核制度,不然随意调岗是违反劳动法的。
如果纯粹是员工本人的工作能力原因,企业要给员工调换岗位,第一要有其不能胜任原工作的原因(要做好绩效沟通工作,并做好记录,也要给员工改善提高的机会;第二要协商一致。即使协商同意调岗,其薪酬待遇也不能降。
二、调岗被迫离职可以拿多少补偿
因调岗被迫辞职是有补偿的,公司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你被迫辞职,想要获得相应的补偿金的话,下面三点记清楚:
1、不要递交辞职申请书,因为一旦你递交了辞职申请书,说明你是主动提出离职的,主动提出离职的不能够获得经济补偿金。
2、要取得公司调职的书面文件,用资料来说明公司的做法,你可以拒绝公司的调职通知,给他们说明你的理由。
3、保存好以前的绩效考评,以及一些量化的指标,虽然这些东西其实也不能作为判断是否胜任工作的理由,但是这可以是你胜任工作的凭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之情形,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之情形,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