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非法决定、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的,应当立案:
1、造成1人死亡以上,或重伤2人以上,或轻伤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
3、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