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家与国家的交流是非常密切的,现在很多外籍人留在中国进行工作,在中国境内工作时需要遵守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也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所以是需要申报个税的,那么,居民外籍个人如何申报个税?下面就跟着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一、居民外籍个人如何申报个税
外籍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应首先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再提交纸质资料接受审核。电子数据申报的方法如下:登录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下载使用"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软件",按操作说明填报年度申报6张表格,生成上报数据后,至网上申报平台外籍人员年度申报表中上传。
1、为政府服务的报酬才能享受协定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第三条的规定,非居民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应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凡未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的,不得享受有关税收协定待遇。
2、外籍个人年度申报不同于年所得12万元个税申报;
外籍个人年度申报与年所得12万元个税自行申报是两项不同的涉税事项。根据外籍人员税收管理要求,办理任职登记的外籍人员,应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进行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也就是说无论外籍人员在华时间多久、是否是居民纳税人、年所得是否超过12万元,只要办理了任职登记的,就要进行年度申报。这里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人员。
3、超过规定次数的探亲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336号)的规定,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实际用于本人探亲,且每年探亲的次数和支付的标准合理的部分给予免税。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的探亲费,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2次的费用。
4、境外个人转让境内企业股权需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三、个税如何计算
“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缴个人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综合所得减去以下费用为应纳税所得额:
1、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
2、个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
3、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4、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