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税率标准如下: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某些特定的货物,税率为13%,例如粮食、煤气、图书、饲料等。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