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职工的脚后跟骨折,一般可认定为十级工伤,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月工资的7倍,而本人依法解约后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来算;此外按可报销的比例能获得医疗费等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_x000D_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_x000D_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_x000D_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