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进入县级武装部工作有三种方法。
方法一,现役军人进武装部工作。现役军官从部队可以以工作调动的名义进入县级武装部工作,不过名额有限,仅限于武装部长和政委以及少数参谋。现役军人里的军官还可以通过转为文职干部的形式进入武装部工作,不过每年名额也有限,竞争压力也不小。
方法二,文职人员招聘进入。通过参加国防动员部文职人员招聘进入。每年国防动员部都会从社会上公开招录文职人员进入县一级武装部工作,主要通过笔试和面试以及体检政审的环节,所以如果能力较强,可以参加招聘考试。
方法三,合同制外聘。县级武装部会通过劳务派遣以及外聘等方式招聘部分勤务人员,这也是一种进入武装部工作的方法,不过随着近几年从退役士兵中招录专业技术人员的增加,这类人员招聘也越来越少。
一、武装部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设在县级行政区和直辖市所属区(县)的军事组织,通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XX县(市、区、旗)人民武装部”。县级行政区的武装部是正团级单位,直辖市所属区的武装部是副师级单位。按规定,武装部的人员有4部分组成:一是现役军官,包括部长、政委、副部长、军事科长等4~6人;二是文职人员,包括政治工作科长、后勤保障科长、参谋、干事、助理员等5~7人;三是地方财政拨款的工勤编职工6~8人,包括驾驶员、炊事员、打字员、装备操作员等;四是向社会上招聘的临时合同制员工6~8人,包括警卫人员、仓库管理人员等。
二、那么,武装部的人员是通过什么途径进去的呢?
先说现役军官。由于武装部现役军官的职务都是正营级以上,靠军队院校毕业的生长性学员显然是不行的。因此,在战区一级,每年都会有1~2次统一组织野战部队的一部分年龄偏大的军官,由自己报名、逐级推荐、战区统一批准,交流调整到人武部任职。
再说文职人员。主要是两个途径解决:一是军改后多余的现役军官改任文职;二是以省军区(直辖市警备区)为单位,统一向社会上公开招聘,统一分配到各个武装部,除了不享受现役军人的授军衔和优抚待遇外,文职人员享受部队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还有地方财政拨款的工勤编职工。这个主要有县级武装部根据人员进出情况,向所在县(市、区、旗)人社部门提出需求,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和录取,分配到武装部担任职工。
对于临时性合同制职工。也是由武装部根据工作需要,向所在县人社部门提出需求,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组考试和录取,分配到武装部工作。与工勤编职工不同的是,临时性合同制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是财政专项拨款,而是带有自筹自资性质的。
三、需要知道的是,在武装部服役的军官,往往提拨的机会相对较少,但由于与地方政府有密切的工作联系。因此,在武装部服役的军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往往在解决家属就业、小孩入学入托和住房等方面,要比作战部队服役的军官和士官具有更多的优势。
人民武装部是对应着县一级的军事机关,负责兵员的征收、民兵训练、国防教育等工作。人民武装部在地方的简称是人武部,每个县都有人武部,人武部没有番号,只有某某县人武部的名字,但是人武部确是实打实的现役军事机关。
人武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县一级人武部设军事科、训练科等科室,人员组成分为三大类,一类是现役人员,包括武装部部长和政委和个别参谋。第二类是文职人员,包括各个科室的参谋和干事。第三类是合同制人员,主要是人武部外聘人员,包括司机勤务等人员。
人武部的福利待遇。因为县一级武装部属于军队国防动员部现役序列,所以福利待遇参照部队福利待遇执行。其中现役人员福利待遇和军队一样,现役文职人员的福利待遇和部队的文职人员也相同,外聘人员的福利待遇则和县级事业单位人员的福利待遇差不多,因为是在武装部工作,所以还有部分军队补贴,通常来说福利待遇要高于县级事业单位人员。
县级武装部工资高,福利好,成为很多人青睐的工作单位。
1.想进入乡镇武装部,则要通过公务员考试,满足公务员任职条件和乡镇武装部职位空缺,通过组织部门调动。
2.县级武装部除了干部以外,还有普通职工编制。如何补充空缺的职工,各地规定有所不同,一般都是通过当地军分区后勤部和劳动部门考试录用。乡镇武装部一般没有普通职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一条
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二十六条
现役军官由下列人员补充:
(一)选拔优秀士兵和普通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学习毕业的学员;
(二)选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国防生和其他应届优秀毕业生;
(三)直接提升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表现优秀的士兵;
(四)改任现役军官的文职干部;
(五)招收军队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
战时根据需要,可以从士兵、征召的预备役军官和非军事部门的人员中直接任命军官。
第四十一条
预备役士兵的军事训练,在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组织中进行,或者采取其他组织形式进行。
未服过现役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和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预备役士兵,在十八周岁至二十四周岁期间,应当参加三十日至四十日的军事训练;其中专业技术兵的训练时间,按照实际需要确定。服过现役和受过军事训练的预备役士兵的复习训练,以及其他预备役士兵的军事训练,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进行。
第四十二条
预备役军官在服预备役期间,应当参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军事训练;预编到现役部队和在预备役部队任职的,参加军事训练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