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其程序是这样走的:1、女方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2、人民会对起诉状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不予立案,并通知当事人;3、人民法院会成立合议庭,对该案件开庭审理;4、当事人应当去人民法院参加庭审;5、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