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2015年1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了中草药提取物和中成药冲剂规范化生产检查行动。此次检查旨在加强对中草药提取物、中成药冲剂等中药制品生产的监管力度,确保中药品质量安全。此次行动主要涉及到中药厂家、非药品生产企业、中药材经营企业等单位和个人,检查内容包括企业资质、原材料采购、质量控制、生产工艺、产品检验、存储运输等多个方面。同时,还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中药产品进行了处罚和整改,以保证中药品质、品种、用途明确,确保中药疗效和安全性。这次行动对于维护社会公共健康、保障中药品质量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促进了中药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法和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行药品质量管理,并向社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