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征程二、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增强转型跨越支撑三、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四、深入挖掘内需潜力,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五、把握数字时代机遇,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六、统筹城乡融合发展,提升综合承载能力七、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八、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凝聚时代精神力量九、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绿色发展进程十、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充分释放发展活力十一、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实现发展成果共享十二、凝聚发展强大合力,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