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提出离婚的处理办法如下:
1、老公提出离婚,若不愿意离婚,可以沟通挽回婚姻;
2、老公提出离婚,若当事人也愿意离婚的,可以协商确定子女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事项后办理离婚登记;
3、老公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女方可以积极应诉处理。
一、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等待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若离婚冷静期过后依旧选择继续登记离婚,则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5、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起草离婚起诉民事起诉状;
2、法院立案,15天以内组织夫妻双方进行诉前调解;
3、调解不成功,在1个月左右会正式开庭审理;
4、出具判决,如果一方不服,可以上诉;
5、判决生效,申请法院执行。
综上所述,老公提出离婚可以选择挽回,也可以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若属于诉讼离婚,可以积极应诉处理。诉讼离婚通过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经过法院调解、庭审的过程后作出最终的判决。
一、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可以更改吗
离婚协议成立并不代表离婚协议生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等内容的约定都是以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如果双方没有解除婚姻关系,这些约定也根本无从谈起。因此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只有是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1)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2)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3)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4)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婚姻登记处年月日”
的长方形印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