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内,丈夫如认为夫妻感情破裂或者不能继续进行婚姻生活的,可以向妻子提出离婚,但是要注意:1、可以向妻子提出协议离婚,并就财产处理以及孩子抚养等问题达成离婚协议可以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2、如果妻子不同意离婚,丈夫亦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3、丈夫也可以向有关部门,如当地民政部门寻求调解的帮助;4、但是应当注意丈夫在妻子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以及终止妊娠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