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是公证机构接受当事人的申请,经审核后同意受理公证事务的行为。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19条的相关规定,公证处受理申请的条件为:(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4)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本公证处执业区域的规定。公证机构接到公证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回执上签收。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告知其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告知内容、告知方式和时间,应当记录归档。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应当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者补收手续。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公证费。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指派承办公证员,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要求该公证员回避,经查属于公证法第23条第3项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即“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的,公证机构应当改派其他公证员承办。
如何办理公证
办理公证按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三、收费: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四、审查 :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以前,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
死亡公证书如何办理
死亡证明办理办法是:(1)正常死亡:人去世后,要取得死亡证明书。在医院故去,由医院出据死亡证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家属持该证明到附近医院保健科换取正式死亡证明。(2)非正常死亡:包括因意外事故如车祸、工伤、煤气中毒等原因,和非意外事故如凶杀、自杀等原因去世的人。非正常死亡者应由公安部门出据死亡证明。死者家属或亲戚须携带的材料1、死者的身份证或户口簿;2、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3、非正常死亡的(如:服毒、交通事故、溺水、被杀害等),还需要派出所出具的鉴定证明。
国籍公证如何办理
国籍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的国籍状况真实、合法的活动。申办国籍公证,当事人应向其住所地具有涉外公证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申办国籍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申请人单位人事、组织或劳资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内容包括:申办公证的目的、用途,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原)住址以及国籍状况;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护照; 3、代办公证的代办人还应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个人如何办理公证手续
根据我国《公证法》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如何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由申请人住所地或申请保全的证据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下列材料:(1)主体资格证明(法人须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明其复印件;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3)需要保全的证据及能够证明该证据可能灭失和申请人与灭失事实有关联的证明、材料;(4)申请保全的证据是物证的,须提交物证样品或所有权证明或其他能够说明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有关证件;(5)需要保存证人证言的,证人应亲自到场并提交证人身份证明;(6)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