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招标文件的修改在实际操作中时常出现。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发布前对其进行修改,也可以在招标过程中对其进行修改,但是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修改应当及时公告:招标人应当及时向所有招标人公告修改情况。2. 修改原则:修改不得损害招标人、招标人之间的平等竞争关系,还应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3. 修改范围:修改范围应当限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标准、数量、质量、交货期等方面,不得修改投标保证金、评审办法等内容。4. 保存修改记录:招标人应当保存修改记录和相关文件,以备审核和监督。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修改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导致招标人或投标人的利益受损,责任应由招标人承担。因此,任何修改都必须慎重考虑,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条款,特别是实质性条款,是不允许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