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要补充材料的,在补充材料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百十一条 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诉讼法规定是在开庭前三天通知。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注意: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会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