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法院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公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的合同及购房的证明,如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
3、公证的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的材料。
办理公正,提交相关材料后,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亲自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提出公证申请。然后公证人员核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协议或合同的内容询问当事人若干问题,当事人公证员诚实作答,并在公证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就是问对相关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明白,协议的签订过程是否存在欺骗、误导、强迫,并告知当事人协议签订后的法律效力及后果。依照我国的相关法律章程,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为了规范涉及房产的法律行为。
二、公证的效力
一切公证行为都产生证据上的效力。
1、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也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2、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
3、债权文书,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作出裁判。
三、公证处公证需要双方到场吗
受托人可以不到场,但是委托人要去现场,委托本身就是单方法律行为,办理委托书公证应由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带上委托书到公证处,在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上内容主要就是某年某月某日,某某来到我处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写明双方当事人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按照有关规定,若是公证书有错误,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由公证机构复查,予以补证、更正,撤销错误公证书。如果公证书没有错误,那么就不允许更改,只能重新公证相关事项。公证书不仅在国内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在国外也有很高的法律效力。因为公证书是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可靠的司法证明文书,也是进行国际间民事、经济交往不可缺少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