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最简单的就是纪委和监察局就是合署办公.纪委属于党委的部门,而监察局属于政府部门地级市的纪委一般是市委副书记,是副厅级,而监察局局长一般由纪委副书记兼任,是正处级。
【法律依据】:
《省政府合署办公暂行规程》
第一条 行政院为力谋地方行政效率之增进及减缩省行政经费,以扩充县行政经费起见,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省政府左列各厅处,应一律并入省政府公署内合署办公。 一秘书处。 二民政厅。 三财政厅。 四教育厅。 五建设厅。 六保安处。 现在省公署办公房屋,如尚不足以容纳各厅处时,应于可能范围内尽量并入,至少须先并入民政厅及保安处,一面将公署改建扩充,各厅陆续加入,但无论已未并入,其办公程序,概依本规程办理。
第三条 现在一切直属省政府之机关,除前条所属各厅处及呈准行政院特许设置者外,应分别裁并或量为缩小,改隶于主管厅处。
第四条 省政府合署办公后,除本条第二第三两项规定外,所有文书,应以省政府名义行之。 各厅处对于行政院所属主管部会署之命令,应迳行呈覆。 各厅处依其职权监督指挥直辖职员或直辖机关之事务进行者,在不抵触省令之范围内,仍得自发厅令处令或布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