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误收快递,属于不当得利,如果经真正的收货人或发货人讨要后拒不归还,构成侵占公私财物违法行为,涉案财物达到5000元以上,拒不归还则构成侵占罪,对方有权依据刑法270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发起刑事自诉,追究侵占罪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同时主张返还侵占的财物。如果未达到5000元,经对方讨要后侵占一方拒不归还,对方也有权发起民事诉讼,要求侵占一方返还所侵占的财物。
因此,误收快递及时归还,什么问题都不会有,如果非法占有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应当将所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3、将他人的代为保管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按照前款罪处罚。
本罪,告诉才处理。
4、公民、法人侵占了国家的、集体的、他人的财产,应当返还或折价赔偿。
公民、法人给国家的、集体的、他人的财产造成损害,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侵害人应当赔偿。
司法依据《民法典》90条、117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70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