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对于治沙成功的土地归属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沙漠化土地治理与可持续利用规划》的规定,这些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治沙工作是在国家的领导下进行的,是一项公益性质的事业,目的是为了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虽然这些土地归属于国家所有,但并不代表它们不能被利用。治沙成功后,可以通过承包、出租等方式交由农民或企业进行利用,但必须遵守相关的土地管理法规,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此外,治沙成功后所形成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也属于国家所有。相关部门可以通过招标、合同等方式将其进行开发利用,但同样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