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兰州买房的新政策:
对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范围内(含高新区、经济区、九州开发区,不包括高新区榆中园区)的住房实施限售。自1月8日起,个人在上述区域内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记簿日期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当在《不动产权证书》上注明“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3年后方可转让”字样。通过司法裁决、拍卖、拆迁还建、继承、离婚析产等方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不受前款措施限制。
二、购房首付
1、个人购买首套住宅,选择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款30%;
2、个人购买二套以上住宅,选择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40%;
3、个人购买首套住宅,选择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20%;
4、个人购买二套以上住宅,选择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30%;
5、个人购买非住宅用房,首付比例最低50%。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