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被拘留10日,入所是2010年7月1日10时0分,那么出所时间就为7月10日10时0分。拘留所放人的时间没有具体规定,只要在到期后那一天内放人都合法。一般情况下,是在拘留所警察上午上班点名后,警察交接班时放人,有个衔接过程。
一、刑事拘留期满不放人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须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拘留证。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二、刑事诉讼什么时候发逮捕证
逮捕证一般拘留后十天左右下达,最长在37天内下达,如果未在上述时间下达的,说明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拘留的有关期限,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的。
对于认为需要逮捕的被拘留人员,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的一定期限内提请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之后按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被拘留人员被释放或逮捕,刑事拘留结束。而拘留后提交审查批准的最长期限为三十天。故拘留所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三、家属如何知道拘留所放人时间
拘留所放人不会通知家属,但是会通知被看守人员,被看守人员可以通知家属。
拘留所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限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防止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查、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公安局拘留人犯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令其在拘留证上面签字或盖章。拘留后,除有碍侦查工作和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他的所在单位。对被拘留的人,要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如果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刑期届满的,看守所应当为其办理刑满释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