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大陆居民因以下事项前往台湾,可申请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
1、探亲、定居、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
2、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以下简称因私事前往台湾);
3、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
4、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
5、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已经国务院台办审核,以下简称应邀前往台湾)等。
(二)因证件损毁、遗失或者被盗可申请换发或补发。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三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第六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