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http://www.nanjing.gov.cn/pub/njgov/ 中国南京网
http://www.jlonline.com/ 金陵信息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http://www.jlonline.com/ 金陵信息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九条 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