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起诉离婚都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二、起诉状。
三、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
四、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五、其他支出诉讼请求的证据:
(一)如果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则需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等证明材料。
(二)如果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自己抚养孩子优势条件的证据。
(三)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提供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
六、起诉离婚需不需要请律师
起诉离婚需不需要请律师,由当事人自己确定,法律并无规定,起诉离婚必须委托律师办理。通常情形下,如果当事人对诉讼比较了解,可以不委托律师办理的,也有自己进行诉讼,如果对诉讼一无所知,或者存在较大的争议,建议委托律师办理。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民事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3、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材料;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七、夫妻双方不能协议离婚时如何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应由当事人携带起诉状等相关证据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必备材料
(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比如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2、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