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具体应税销售行为的不同分为4档税率,即13%、9%、6%以及零税率。
13%税率主要适用于销售或进口货物(适用低税率、零税率除外),提供应税劳务,以及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9%税率主要适用于纳税人销售特殊货物(各类生活必需品,如粮食等农产品、食用盐、暖气等;图书报纸杂志等文化类商品;饲料、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干姜、姜黄等初级农产品以及其他一些明确规定的货物),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6%税率主要适用于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增值电信服务、生活服务以及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零税率主要适用于纳税人出口货物,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以及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特殊服务(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和发行、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和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以及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
1、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联,增值税普通发票只有三联。
2、发票使用人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普通发票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使用。
3、内容不同,普通发票中没有关于增值税方面的内容。
4、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而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