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开庭三个月没有下判决书只要在审限内就不违反规定,但是实际生活中是不正常的,因为大多数的案件开庭之后几天内就会下达判决书。当事人可以拨打办案书记员的电话询问案件的进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_x000D_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_x000D_
第一百六十四条 _x000D_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