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合同明确约定下,一般优先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购房者知道贷款办不下来后,第一时间要看合同有没有明确约定违约情况后的责任划分。如果购房者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银行没有按时放款,购房者向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后,购房者向银行主张违约责任。
(二)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退还首付要看具体原因。
1、因开发商原因,比如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或者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房屋,导致购房者的贷款在银行审批不通过。购房者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还能索要相应的利息损失。
2、因购房者的原因,比如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好,提供资料有虚假信息,那么购房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因不可归责的原因,导致办不了房贷,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卖房者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购房者可以选择到法院诉讼方式讨要首付款。
一、开发商不给办贷款算违约么
不算违约,应当解除合同。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例如,买房人购买某楼盘的房屋,由于银行临时改变房款政策导致购房者的贷款没有办法如期发放,使购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种情况下是不可归责于购房者或开发商的。
购房者要求请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开发商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购房者。还没完,如果已经支付了部分本金,还能要求支付活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