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证人书面签字算证据。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人证言属于证据的其中一种类别。同时《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了证人在具有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不能出庭作证,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