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人退休后还可工作吗
1、退休以后确实是可以继续工作,只不过我们退休人员在工作单位返聘,那么是不能够按照劳动合同的形式来约束,只能够按照劳务合同的形式约束。因为作为退休人员,过了法定的这个退休年龄,根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只能够签订劳务合同。
2、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本质的区别
(1)劳务合同相当于非全日制的劳动,也就是说你的工作时间是可以按日来结算,也可以按周来结算,总之而言是一个不确定的工作时间,同时作为企业单位,也不需要承担个人社保的待遇。
(2)劳动合同必须依法要履职相应的全日制的工作时间,并且只能跟一家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应该依法为我们的员工正常的缴纳社保。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退休
1、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自己退休之后,如果想要继续工作,这个也是可以的,但是这对于已经达到了60多岁的人,健康是不能进行保障的,所以说很少有公司会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