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可以享受工资待遇: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由于缴费基数是与工资相关的,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低的。只有收入高于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才会生育津贴比工资低。低的部分应由单位补足。规定是这样的:从业妇女,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一、怎么确定员工的社保缴纳基数?
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基数。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确定缴费基数,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其中,企业当年新招职工(包括研究生、大学生、大中专毕业生等)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二、公司产假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