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四次宪法分别是54宪法(1954年制定实施),75宪法(1975年制定实施),78宪法(1978年制定实施)与82宪法(1982年制定实施),现行宪法为82宪法,已经进行了四次修改,时间分别是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四条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