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县区)财政局负责发放,具体操作是在乡镇财政所。 退耕还林属于林业部门负责的项目,乡(镇)里有林业工作站或农业服务中心,县里有林业局,可以先到这些部门咨询政策,先问清楚当地是否有上级下达的退耕还林建设任务,然后问清楚自己的耕地是否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现在的退耕还林要求的条件相当苛刻)。只有将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退耕地纳入建设范围,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按照规定领取补助。
退耕还林房子怎么补偿
1、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每亩补1500元。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国家林业局、农业部等有关部门,下达山西、湖北等十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度退耕还林还草任务500万亩。其中,退耕还林483万亩、退耕还草17万亩。2、《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明确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政策: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财政部通过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120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种苗造林费300元;退耕还草每亩补助800元,其中,财政部通过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68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种苗种草费120元。中央安排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分三次下达给省级人民政府,每亩第一年8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补助资金分两次下达,每亩第一年500元(其中,种苗种草费120元)、第三年300元。同时,《总体方案》还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宣传、检查验收等工作所需经费,主要由省级财政承担,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根据上述补助政策,中央财政共安排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专项资金976亿元,其中:现金补助796亿元、工作经费一次性补助0.18亿元。
退耕还林政策
《退耕还林条例》第四条 退耕还林必须坚持生态优先。退耕还林应当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建设基本农田、提高粮食单产,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实施生态移民相结合。第五条 退耕还林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二)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退耕相结合,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三)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综合治理;(四)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五)逐步改善退耕还林者的生活条件。 第三十五条 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 退耕土地还林后,在规定的补助期限内,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向持有验收合格证明的退耕还林者一次付清该年度生活补助费。
退耕还林补助标准
一、 补贴条件及范围: 凡纳入退耕还林计划的承包耕地,退耕还林验收合格后可兑现补助。 二、 补贴标准: 每亩退耕还林地粮食折现期内的补贴225元,期外的补贴105元;生活费补助20元。 三、补贴期限: 还生态林的期内补助8年,还经济林的期内补助5年;期外的延长一个周期,还生态林的延长8年,还经济林的延长5年。县级验收结果是兑现补贴资金的直接依据,但必须是合格面积才能兑现补助。
退耕还林后土地权归谁
退耕还林后土地权归谁要分情况,如果有安置的,退耕还林后土地权归国家,没有给与安置的,退耕还林后土地权归原来的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退耕还林就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坡耕地退耕还林;二是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四川退耕还林补助政策
《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的意见》第二条、严格执行直补政策,确保现金补助落实到位。国家政策规定,现行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补助期限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补助标准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根据我省民族地区实际,经请示国务院同意,对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以及少数民族自治县和享受民族地区待遇县共57个县(以下简称“57个民族县”)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10元。同时,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原省财政安排用于补贴57个民族县每年每亩退耕地30元的粮食补助资金仍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2006年底前现行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已经期满的,从2007年起发放补助;2007年以后到期的,从次年起发放补助。